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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問喵喵:小小說中寫的自己的故事,還是別人的遭遇?嗯……該怎麼回答;大部分的創作,應該說都是從身旁的素材著手,無論場景、對話,甚至人物,都可能出自創作者身旁熟悉的朋友、題材,也有加入自己的想像或真實故事的可能。
文學創作本身不就是「苦悶的象徵」,不管是自己的故事,還是別人家發生的事,只要訴諸文字後能夠感動人心,都是算是好作品吧!
有人又說喵喵:你又顧左右言他了,根本沒回答到問題的重點……哈哈!重點就是,故事中的內容、主角,是不是創作者本身並不重要,在這個「苦悶的時代」,有時寫寫東西,只是抒發心裡的感受罷了!至於故事中出現的角色是誰,就留給讀者一個想像的空間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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